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司法警官院校,位于杭州市,由浙江省司法厅举办,是全国司法警官院校中唯一的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唯一的一所司法部与当地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培训中心设在学校。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校徽
校徽外环为学院名称的英文及简称,内部图案以警察臂章为原型,鸽子象征和平,上方为学院简拼。

校徽图片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校训
厚德:厚德载物。“厚德载物”一语出自《易经》,原文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两句话前后呼应阐述了才能与德行之间的对应关系:前一句“天行健”(苍天高高在上,以强有力不可抗拒的运行法则影响世界),“君子以自强不息”(有才能的人应该不断追求、进取、强壮自己),阐述强者应当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具备超凡的济世才能。
弘毅:宽宏坚毅。“弘毅”一词出自《论语·泰伯》,原文是:“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谓抱负远大,意志坚强。
明法:通晓法令。“明法”一词出自《后汉书·郭贺传》,原文是:“ 贺能明法,累官, 建武中为尚书令,在职六年,晓习故事,多所匡益。”
笃行:切实履行;专心实行。“笃行”一词出自《礼记·儒行》原文是:“儒有博学而不穷,笃行而不倦。”就是既然学有所得,就要努力践履所学,使所学最终有所落实,做到“知行合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