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徽

校徽意义:1926年1月23日,凌鸿勋校长通告公布校徽,云:“为通告事,校徽所以表扬学校性质,与精神关系至重。上年以本校校徽,亟应明定,曾经征求式样,并交由教务会议推定委员会审查。兹经参照原式,重行制定,合亟公布,作为本校校徽。下学期起,一律采用,特此通告。”按校徽中心为铁砧、铁锤,砧上置中西书籍若干册,表示工程教育工读并用之意;砧座有阿拉伯数码1896四字,表示本校创办之年份,用世界公历者,取其便也。砧外为齿轮,共24齿,寓意一年24节气、一日24小时,象征继往开来、与日俱进;外框像车轮,皆寓工程与交通之意。
校徽组合规范(横排)
校徽组合规范是根据不同应用所建立的各种规定排列形式,各要素的尺寸、组合间距、图案和色调按图所示同比例缩放。在应用中应根据需要从中选择适当的形式。
根据学校《视觉形象识别标准手册》,校徽组合规范共分为横排、竖排、圆弧、上下排列等多种形式。
一般情况下使用标准色,三种标准色根据不同的气氛要求选用。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标准色影像视觉效果时,请使用辅助色。使用时应根据《视觉形象识别标准手册》设定的具体变化标准应用。

校旗
校旗是一所大学的重要标识之一,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我校校旗由学校校徽和标准色组成,设计简洁、大方;校徽形象鲜明、识别度高。
校旗主体的蓝色象征科学知识如浩瀚深邃的海洋;校徽与校旗上的白色代表知识殿堂的圣洁,象征着百年交大传承中华文明之光、开创现代科技之光;蓝色与白色的搭配也象征着百年交大创造卓越、永远年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