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是为人而设计的,服务于人们的生活需要是设计的最终目的。设计之美也遵循人类基本的审美意趣。对称、韵律、均衡、节奏、形体、色彩、材质、工艺……符合设计法则的设计,赋予人文内涵的设计,在体现形式美感的同时,它更多的是在传递一种意蕴之美,凡是我们能够想到的审美法则,似乎都能够在设计中找到相应的应用。艺术形象是艺术作品的整体感观。在各种艺术作品中都是通过艺术形象,来表现一定的构思内容去体现作者的思想感情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艺术形象,就难以形成艺术作品。外在形象的饱满大度需靠内在修养来支撑,设计作品需要构造一个外观新颖,内在底蕴丰厚的载体来传达其信息,传达其意蕴,让人们觉察是一种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形象。体现为一种哲理、诗情或神韵,经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需要欣赏者反复领会、细心感悟,用心灵去探究和领悟。而艺术构思是服装设计的中心环节,是设计师对所见感受到的生活原形进行改造创作的一种复杂的精神劳动,艺术构思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和决定了服装设计的品位和格调。